榆次区文物旅游局旅游环境整治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创优全区旅游环境,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旅游对外开放形象,保证榆次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旅游单位、部门严格落实旅游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各旅游企业、单位下大力气进行旅游环境治理,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3、按照榆次区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把环境整治工作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深入细致开展旅游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区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及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动态,针对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突出问题,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旅游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由榆次区文物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局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涉旅单位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旅游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后,2天之内召开旅游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
3、局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旅游环境整治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工作态势。由有关领导通报近期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基本形势,分析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状况;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旅游环境整治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旅游环境整治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局主要领导对近期旅游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按照《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旅游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确实做好旅游环境整治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人员资金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旅游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把做好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旅游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区环境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榆次区文物旅游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